蓄電池核對性放電容量校核試驗操作方法
核對性放電操作程序
1、準備工作完成,由運行人員根據已確定方案進行操作調整完畢后,按蓄電池標設好的端子接入蓄電池充放電測試儀,確認接線正確并無短路。
2、記錄一組放電前的蓄電池電壓數據填入《放電測試記錄表》。
3、合上蓄電池充放電測試儀輸入電源開關。
4、檢查蓄電池充放電測試儀打印機是否聯機。
5、根據蓄電池容量整定恰當的放電電流、放電時間、中止電壓及保護電壓并檢查確認整定的數據。
6、設定完成后,按蓄電池充放電測試儀上的“啟動/復位”開始放電。
7、一般情況下每間隔1小時記錄一組蓄電池端電壓數據并填入《放電測試記錄表》。如果在放電末期應半小時或更短時間監視最低電池電壓,一旦出現一只蓄電池端電壓低于1.8V應立即停止放電。
8、在放電過程中,同時用測溫儀每間隔1~2小時測量一次蓄電池的溫度,在《放電測試記錄表》上標識溫度異常的蓄電池。
9、放電完成后,記錄一組放電后的蓄電池電壓測量數據。
10、填寫《放電測試記錄表》及作好相關記錄,以備案備查。
安全及注意事項
1、應嚴格遵循現場的規章制度。
2、禁止吸煙、大聲喧嘩影響現場的正常工作。
3、進入現場,著裝整潔,嚴禁穿拖鞋、短褲。
4、變電所一般均為高壓有場所,設備對人體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。因此,在場所內工作應注意人身安全,不得隨意走動,不允許對任意屏面上的任何設備進行任何操作,防范安全事故。
5、遠離標設有“”高壓危險、“禁止進入”、“安全距離”等高壓場所,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事故。
6、對禁止使用通信設備的場所應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的安排。
7、蓄電池一般都有較強的腐蝕性,因此,在作蓄電池表面清潔處理時應避免酸堿及液體的接觸,如果酸、堿及液體濺入眼睛或皮膚上,應及時清洗。
8、蓄電池的出線端子一般都是高壓220V,在確認接線前,應可靠的斷開電源,用萬用表確認無誤沒電壓后,方可進行接線,如果不能斷開電源的,應戴絕緣手套工作,防止觸電。嚴禁用手同時接觸電源的十、一極。
9、充電過程中,應當用測溫儀每間隔1~2小時測量一次蓄電池的溫度,可不作記錄(但異常溫度的蓄電池需注明)。當出現異常溫度時,應相應減小蓄電池的充電電流,電流減小為實際輸出電流的一半。如經過2小時后蓄電池的溫度還在上升,應停止充電檢查原因。
10、放電末期,蓄電池端電壓下降較快,則相應的檢查記錄時間應縮短,并一直監視電壓最低的電池,一旦接近最低限壓,應立即停止放電,避免過放電對蓄電池造成損壞。
11、電池放電完畢后,靜止時間一般不宜超過1小時。
12、對蓄電池進行恒流限壓充電時,最大充電電流不超過0.25CA,避免過充電對蓄電池造成損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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